高青县民政局
标题: 高青县惠民殡葬政策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0494/2022-518919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08 发布机构: 高青县民政局

高青县惠民殡葬政策

发布日期: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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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费对象:1.具有高青县户籍的居民;2.尚未登记高青县户口的新生儿及本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3.在本县福利机构死亡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受助人员;4.驻高青县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5.本县公安部门认定的未知名尸体。

(二)免费项目:1.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费;2.高青县境内殡仪服务专用车遗体接运费(含馆外抬尸、消毒);3.馆内遗体验尸消毒;4.馆内遗体搬运;5.普通骨灰盒;6.3天内遗体普通冷藏费;7.1年内骨灰寄存费。

(三)办理流程:丧事经办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到县殡仪馆办理免费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免除手续,需要复印件存档的,由殡仪馆自行复印。县殡仪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免费项目和标准免除相关费用。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2.本县户籍免费对象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死亡推断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数据共享+部门核验)。(1.逝者为尚未登记户口的新生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死亡的,需提供医疗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证明;2.逝者为无法查明身份且在福利机构死亡的,需提供福利管理机构证明;3.逝者为驻高青县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死亡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逝者的身份证、学生证原件;4.未知名尸体,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通知书。)

(四)遗体接运:1.免费对象的遗体由县殡仪馆或殡仪服务专用车(经民政、交警认证)接运。丧主按照属地原则,就近选择殡仪服务专用车辆,其中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困儿童死亡后,由他们的亲属或村委会电话通知县殡仪馆,由县殡仪馆负责派车辆接运。

2.社会上的殡仪服务专用车接运遗体到达殡仪馆后,首先到营业部进行登记,填写殡仪服务专用车遗体接运确认单。每季度由殡仪馆根据确认单的金额据实结算。

(五)结算办法:1.免费对象在我县殡仪馆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经殡仪馆审查确认后,根据免除项目和标准,在结算时予以直接免除,最高免除标准为每具1430元。2.未发生的免除服务项目费用,不折现、不折抵。免除费用项目外的费用由经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者单位机构)支付。3.户籍在我县而不在我县殡仪馆火化的,丧事经办人先行垫付。自火化之日起1个月内,经办人持遗体火化证明、发票原件到县殡仪馆结算。殡仪馆按照我县确定的免费项目和标准予以据实核算后,报县财政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到经办人银行帐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