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二季度进展情况 |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494/2025-552852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7-0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民政局 |
|
目标任务 |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责任分工 |
监督方式 |
|
强化“一老一小”服务,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新增养老机构1家、日间照料中心2家,建设认知障碍照护床位100张,争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
摸排养老服务市场主体金融服务需求,公开征集和遴选适老化产品参与消费补贴活动;打造适老化产品体验店,开展适老化产品销售补贴参与企业调研活动;指导县精神卫生中心医养结合项目试运营,计划建设床位68张。按照《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和服务指引(试行)》要求,指导民康养护院认知障碍专区项目建设工作。 |
全面摸排养老服务市场主体金融服务需求,对接金融主体形成清单。征集遴选居家适老化改造活动参与商家和产品,目前有24个产品参与消费补贴,提振消费活力,促进适老化产品发展;打造县级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体验点,直观体验适老化产品带来的便利。推进县精神卫生中心医养结合项目投入运营,新增68张床位;同时,推进县内养老服务机构认知障碍专区建设,指导民康养护院严格依据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
适老化改造销售企业与民政部门对接,落实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政策,确保政策红利惠及企业。扶持老年用品生产销售企业,完善基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兜底性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根据上级要求征集和遴选第二批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的商家和产品。评估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加快投入运营,并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
县民政局 养老服务科 |
0533-6961753 |
|
提升改造认知障碍床位100张,打造一处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养老服务专业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基层老年协会开展为老服务水平 |
指导县精神卫生中心医养结合项目试运营,民康养护院开展认知障碍专区项目建设工作。
|
稳步推进县内养老服务机构认知障碍专区建设工作,高青县颐泰园医养中心(二院医养结合项目)已在民政系统备案并投入运营,新增68张失能失智床位;淄博民康养护院已完成装修,正在办理食品经营等证件,完成后备案运营;县夕阳红老年公寓(高青县社会福利中心)已经完成三楼失能失智专区装修改造 |
联系第三方,8月份前完成本年度认知障碍专区建设评估
|
县民政局 养老服务科
|
0533-6961753 |
|
为特殊困难儿童、特殊困难学生提供慈善助学等服务,每人每年助学1万元 |
按时足额为符合条件的儿童发放助学金,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活动。 |
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慈善圆梦”孤困儿童助学工程,第二季度累计为42名符合条件的儿童发放助学金16.25万元。在六一儿童节和端午佳节交汇之际,联合县图书馆、县麦田创新发展中心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特色主题活动。 |
开展“福彩圆梦”和“慈善圆梦”孤困儿童助学工程,精准摸排符合条件的儿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进退。充分发挥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阵地作用,精心策划并开展暑期特色主题活动。 |
县民政局 社会事务科
|
0533-6961753 |
|
为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提供照护服务,对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予以救助和资助 |
开展2025年第一季度特殊困难家庭居家照护督导并将督导结果反馈至照护公司及相关镇办。“一户一策”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开展服务满足老年人救助服务需求,持续提升照护服务水平。 |
3.由局领导带队,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2025年第一季度特殊困难家庭居家照护入户督导,从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及满意度等方面开展检查,不断加强对照护公司监管力度。组织镇办摸排,根据救助对象需求定制服务清单,“一户一策”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开展服务满足老年人救助服务需求,持续提升照护服务水平。落实《高青县关于加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照护服务救助工作的实施细则》,为1683名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提供助洁、助浴、助餐、帮办代办、安全巡访等基本生活照护服务。县民政局联合各镇(街道)成立工作组,6月10日至7月10日开展照护服务质量“大起底、大排查”,逐村逐户、见人见面进行全面、精准排查,实事求是,严格落实标准,提升照护公司服务水平。
|
一是完成特殊困难家庭居家照护服务质量“大起底、大排查”工作,并召开反馈会,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按照“一户一档”完善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救助档案,提升照护服务规范化。三是为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提供心理慰藉、鼻饲喂养、翻身擦洗、住院陪护、助餐配餐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帮助其家庭成员培训照护技巧,实现从兜底保障到幸福提质升级。 |
县民政局 社会救助科 |
0533-69617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