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民政局2023年度重点工作第四季度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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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494/2024-542093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1-0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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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责任分工 |
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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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低保复核工作,动态调整城乡低保补助金标准,持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 |
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对全县在保对象开展低保复核工作,根据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困难群众低保金,并及时将资金发放到位。 |
制定《高青县民政局2023年城乡低保、特困普查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在全县集中开展城乡低保、特困普查复核工作。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实地取证等方式,对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对象逐户开展普查复核并及时调整山东数字民政系统数据。对经复核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低保对象,及时增发、减发或落实渐退期后停发保障金,对经复核不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及时终止救助供养资格,及时调整山东数字民政系统数据。 |
健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动态精准落实低保、特困政策。 |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
0533-6968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