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民政局2024年度重点工作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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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494/2024-547846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10-0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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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责任分工 |
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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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稳步提高各类救助保障标准,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
完善低保动态管理制度,每月根据困难群众实际情况,每月进行动态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积极做好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将城乡低保、残疾人补贴等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再提高。 |
截至目前,全县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新增106户195人,取消109户204人,特困供养人员新增62人,取消84人。2024年以来共计为3074户5059名城乡低保人员发放低保救助资金2965.38万元,共为1741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资金1749.3万元。按照放管结合、属地管理、动态调整等原则,2024年6月3日至9月3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城乡低保、特困普查复核工作,不断加强城乡低保、特困规范化管理,经复核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执行减退期后退出低保,做到应退尽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根据政策及时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 |
召开低保复核反馈会,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持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每月根据困难群众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
县民政局 社会救助科 |
0533-69617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