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民政局
标题: 高青县民政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0494/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7 发布机构: 高青县民政局

高青县民政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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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部门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备注

52

县民政局

对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包含慈善组织)

对社会团体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及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1.对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情况进行检查。

2.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检查。

本机关或本级登记的社会团体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等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县级民政部门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六条、第二十七条。

2.《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第九十二条。

5月-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