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民政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社会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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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494/2025-553526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8-2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民政局 |
序号 |
部门 |
权责清单 事项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 |
1 |
县民政局 |
对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包含慈善组织) |
对社会团体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及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
1.对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情况进行检查; 2.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检查 |
本机关或本级登记的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县级民政部门 |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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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月 |
2 |
县民政局 |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包含慈善组织) |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名称使用及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
1.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情况进行检查; 2.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使用及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问题进行检查 |
本机关或本级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县级民政部门 |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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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月 |
3 |
县民政局 |
对基金会的监督检查(包含慈善组织) |
对基金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依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及其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对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情况进行检查; 2.对基金会依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其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 3.对基金会信息公布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 |
本机关或本级登记的基金会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县级民政部门 |
1.《基金会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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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