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8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MB28703925/2023-538476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28 发布机构: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8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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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案件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救济渠道

处罚机关

1

兽药

高农(兽药)罚[2023]1号

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法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经营的兽药

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赵兴林

1. 没收违法经营的兽药51盒(瓶);

2. 没收违法所得24.00元;

3. 罚款590.80元。

2023/8/24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高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或者六个月内向高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