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3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MB28703925/2024-543672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3 发布机构: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3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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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案件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救济渠道

处罚机关

1

农药

高农(农药)罚{2024}3号

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罚款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一)之规定;《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农药,10之规定

孙新文

1、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51瓶(袋);

2、罚款5100.00元。

 

2024/4/3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高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或者六个月内向高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

农产品

高农(农产品)罚{2024}3号

销售死因不明的动物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五)之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三)之规定;根据《山东省农业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六,8”之规定

尚风亮

1、没收违法所得1000.00元;

2、罚款4100.00元。

 

2024/4/2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高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或者六个月内向高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