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3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MB28703925/2025-554847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03 发布机构: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3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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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案件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救济渠道

处罚机关

1

农产品

高农(农产品)罚〔2025〕1号

阻挠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1、责令停产停业;

2、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六之规定依法给予处罚

崔海营

1、责令停产停业;

3、并处罚款5000.00元。

 

2025/10/30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高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或者六个月内向高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

农产品

高农(农产品)罚〔2025〕3号

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郑红光

1、没收违法所得154.00元;

2、罚款2100.00元

2025/10/29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高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或者六个月内向高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