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3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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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MB28703925/2025-554847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0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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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件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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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产品 |
高农(农产品)罚〔2025〕1号 |
阻挠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
1、责令停产停业; 2、罚款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六之规定依法给予处罚 |
崔海营 |
1、责令停产停业; 3、并处罚款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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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高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或者六个月内向高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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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产品 |
高农(农产品)罚〔2025〕3号 |
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郑红光 |
1、没收违法所得154.00元; 2、罚款2100.00元 |
2025/10/29 |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高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或者六个月内向高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