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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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703925/2022-525983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8-1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
按照淄博市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力做好我县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是做好咨询和宣传工作。“预申请”仅作信息登记用,只有转为“申请”后,方可办理补贴。“预申请登记”转为“补贴申请”的步骤为:购机户登录山东农机补贴App-进度查询-信息登记-详细信息-去申请。利用微信公众号、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等各种渠道,将政策实施新变化新要求和受理时间提前告知购机者,做好政策咨询和宣传工作。
二是合理确定“优先办补”时间顺序。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和手机APP启用“优先办补”功能,通过设定补贴限制时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受理早购机用户的补贴申请(购机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山东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将于2022年8月24日开放,优先受理2021年6月30日以前购机户补贴申请,合理分批逐次设定补贴限制时间,每一批次集中受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三是及时受理补贴申请。将统筹“三秋”农机作业和补贴办理工作,认真谋划实施,在严格遵守我县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组织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的录入、受理、资料审核、机具核验等工作。鼓励采用线上核验、远程核验的方式,现场受理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安全。
四是稳步实施“三合一”办理。补贴额在10000元(含)以上的拖拉机和联合收获机等品目或档次的机具为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办理范围的机具,2022年3月1日及以后生产并在我县申请的补贴,需通过“二维码申请”,作业面积20亩(含)以上,方可办理,通过严格审核,稳步推进“三合一”办理。
附:山东省农机补贴手机APP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9日
附件
山东省农机补贴手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