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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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MB28703925/2026-557598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1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财政局,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农业农村事业部、财政局,文昌湖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农函字[2026]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省《通知》要求,明确政策落实各环节、各层次责任主体,将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推进到地块。要逐级做好面积核实情况抽查,对数据变化较大的,要进行重点抽查,并保存好抽查资料,确保面积核定真实准确。
二、做好组织发动。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让广大种麦农户明确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流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确保政策顺利落实,不走样、不缩水。
三、规范工作流程。要按照省《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种粮(小麦)农民自报告、村级初核、乡镇审核、村乡县“三级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等程序,以区县为单位统一明确各环节完成时限,并保存好相关档案资料。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汇总梳理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相关情况,于4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市局种植业管理科。
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李姝颖2183081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 汪春芝2287438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姚雪静3887081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