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高青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依据
索引号: 11370322MB28703925/2021-520741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02 发布机构: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高青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依据

发布日期: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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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青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淄农办字〔202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紧密结合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实际,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分层分类分模块培育农业经理人等经营管理型、种养大户等专业生产型和从事生产经营性服务的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不断增强提高培育内容的针对性、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培育结果的有效性,不断发展壮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有效解决现今农民年龄偏大问题,加快形成促进高素质农民全面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夯实培育基础

(一)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统筹用好各类教育培训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培训的积极性。发挥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优势,强化组织管理,提高培训规范性。充分利用农技推广机构技术服务优势,开展技术培训与跟踪服务。

(二)加强培训队伍建设。巩固管理者队伍,增强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开拓创新能力。强化支撑队伍,提高教学指导、培训组织、资源建设、信息化管理水平。培养一批农民讲师,充实农民培训师资队伍。

(三)强化教育培训条件建设。统筹社会教育培训资源,支持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菅主体承担教学实习实训任务,增强培训实效实用性。重新遴选一批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引导专业协会、技术服务公司等主体进课堂,提供专项技术培训服务。

(四)推进农民学历层次提升。探索农民培训与成人职业教育衔接培养机制,鼓励培训机构与职业院校对接,组织培训过程中有学历需求的参训人员与职业院校对接,建立培训课时与学分转换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培训任务。按照市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任务要求,2021年分配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263人,其中农业领军人才培训任务10人,农业经理人培训任务10人,农村文化体育班9人,丝路先锋3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任务231人,市级增加10%,总计256人。

(二)资金安排。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列支79万元用于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根据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文件要求,该项资金首先保证省级农业领军人才10人培训资金3万元,农业经理人10人培训资金3万元,农村文化体育班9人培训资金2.7万,丝路先锋3人培训资金0.9万。69.3万元资金用于完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231人的培训任务,其中34.65万元资金用于市农广校统一组织实施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经营管理阶段培训,34.65万元用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争取把有限资金利用好,保证农民培训业务全面开展,完成区域绩效目标考核任务。

(三)农业领军人才与农业经理人。按照乡村产业振兴要求,开展综合型、复合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人才示范培育,全县共安排农业领军人才(含外向型涉农企业负责人)培养任务10人;农业经理人培育任务10人;农村文化体育班9人;丝路先锋3人。培训由我校组织遴选学员,省农广校统一组织实施,费用按每人3000元标准执行。

(四)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今年我县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231人的培训任务,争取培训256人。培训以市、县为主实施,分实际操作技能和生产经营管理两个阶段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其中生产经营管理阶段由市农广校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执行,我校负责实用技术培训部分,依托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科及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完成培训128人、依托4所田间学校完成培训128人,力争高质量超额完成培训任务。

培训主体以农民田间学校为依托,聚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需求,提升主体从业者生产经营能力,促进主体高质量发展。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有意愿但未参加过农民培训的贫困村合作社带头人做到应培尽培。遴选专业种养加能手,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大户为重点,围绕复工复产、保粮保供,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拓展经营管理能力,帮助就业和提升产业效益。围绕产业布局,优先满足粮食和蔬菜生产培训需求,加大需求调研,选准培育对象,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按产业周期分段培训,紧贴产业人才需求开展全产业链培训。

四、强化工作创新

(一)加强教学资源开发。按照省厅编制的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教学资源开发规划,制定教育培训课程体系教学大纲。分产业、分层次、分类别开发高素质农民培育线上线下多媒体多形式教学资源。

(二)建设线上教学平台。依托山东省农民线上教育培训系统,加大新媒体、新手段推广应用,切实保障线上培训质量。以农民获得感、满意度为评价标准,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增强培训有效性。

(三)探索“师傅带徒”培养模式。建立县级乡土专家库,开展乡土专家教学能力培训,提高“师傅带徒”能力。各区县要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开展“师傅带徒”探索试点。

(四)拓宽高素质农民服务路径。利用山东省农村实用人才管理服务平台,采集基础数据,做好线上服务。以培训为纽带,促进参训农民协同合作,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抱团发展。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利用论坛、展销会、技能大赛、对接活动等载体,提供交流平台,促进互学互助。

五、工作要求

(一)抓实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争取领导支持,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推动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摆上“三农”工作重要日程,严格执行学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的遴选条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小班化培训,每日做好体温检测、扫码工作、佩戴好口罩。

(二)落实分层责任。按照市局统筹规划,建设好培育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改善培训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开发教学资源。重点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专业种养加能手等培训,开发我县师资,遴选建设实习实训基地。要用足用好财政资金,全面完成各项培育任务。

  (三)重视系统评价。提高线上考核覆盖面,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考核。加强信息化管理,以培训班为单元,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可查可溯。

(四)抓实基础支撑。继续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着力推动打造优质基地,年内争取将1-2个实训基础条件好,带动能力强的园区纳入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在我县遴选推介一批高水平名师加入市教育培训师资库。

(五)抓实资金监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需求调研、宣传引导、培训组织、培训过程、跟踪服务、能力评价和规范管理等培养全过程。

(六)抓实宣传引导。着力从培训机构、实训基地、授课教师、农民典型等方面,树标杆、立典型、讲经验、推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呈现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成效,加强培训经验总结,日常宣传、重点宣传、点对点宣传多措并举,为高素质农民培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021年高青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指标。

 

 

 

 

高青县数字乡村发展中心

2021年6月30日

 

附件

2021年高青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指标

 

                                    日期:

项目县名称

培训机构信息

培训专业

田间学校名称

任务数量(人)

跟班人员

高青县

 

 

 

名称:高青县数字乡村发展中心

地址:黄河路101号

法人代表:王少山

联系方式:0533-6950698

粮食种植

高青圆梦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

32

孔令勇

蔬菜种植

高青利业瓜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32

张海彬

蔬菜种植

高青县绿棚蔬菜专业种植合作社

32

刘明

蔬菜种植

高青县德鑫农业专业合作社

32

孔令勇

党支部领班合作社

国桢农民职业培训学校

50

刘明、孔令勇、李丽娜、韩凤云

农资经营

国桢农民职业培训学校

80

孔令勇、张峰、李云、韩兆朴、张恩志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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