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高青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MB28703925/2022-524519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29 发布机构: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高青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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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第十三届党代会、淄博市“两会”及淄博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2022年高青县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攻坚突破为总抓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训”原则,突出抓重点、抓要害、抓落实,优化课程设置,创新培训方式,分层分类施教。统筹实施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产品质量监管员能力提升、农机手操控安全、村支部领办合作社带头人素质提升等行动,以点带面,加速培育壮大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打造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聚力保障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围绕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开展良种推广、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用药、低碳绿色生产等技术培训,提升种植管理水平,促进粮食丰收。围绕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开展转基因政策、产业化、安全性培训,广泛开展转基因科普宣传,引导科学理性认识转基因。围绕经济作物生产,因地制宜开展果树、花生、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提高特色农业发展水平。围绕粮食作物机收减损,开展机收减损技术与驾驶员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提高驾驶操作和安全使用水平。围绕畜牧渔业养殖,加强健康养殖、生态养殖和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围绕耕地质量提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节水灌溉、土壤培肥改良、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培训,增强农民保护耕地意识,提升和改善耕地质量。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兽药残留使用标准及禁限用农兽药品种、主导产业农业技术操作规程及农业标准培训等,增强镇村、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

(二)聚焦聚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的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加工物流等方面培训,提升示范带动能力。以规模化种植、集约化栽培、机械化管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为重点,加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生产作业服务公司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带头人培育,带动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增收致富。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开展镇、村干部防返贫业务专题培训,确保基层工作人员熟悉掌握防返贫相关标准、程序和政策体系。

(三)聚焦聚力促进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以提升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能力为重点,围绕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以农业农村发展形势、产业格局、乡风民俗等为重点,帮助补齐其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加速融入乡村产业。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乡土产业发展壮大,以电商营销、直播带货、农村文旅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为培训内容,发展壮大新一代乡村创新创业带头人队伍。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项目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物联网+”智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等为内容,开展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培育壮大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农民企业家队伍。

(四)聚焦聚力支撑乡村建设行动。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等方面培训,培养一批农村基层治理人才。培养妇幼工作、文旅体育、环境整治、乡村康养、卫生防疫等专业人才,打造一批乡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围绕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等培训,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农民生态文明、农业绿色发展培训,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规划、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技能培训,完善乡村产业体系。 

三、工作内容

围绕我县农业农村工作总任务目标,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县数字乡村发展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科、县农业农村局质检科、县农业农村局产业科,要充分整合利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尽快发展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

(一)制定农民专项培训计划方案。2022年全市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各中心及局属科室)分部门全程开展,要按需求、按产业、按人员分类开办相应培训班次,统筹推进生产技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人才培训。全县共分类培训高素质农民850人,确保足额完成市级指标800人。(见附件1)。其中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带头人等200人(含合作社辅导员、基层农经管理人员、村级防返贫宣传员等);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等100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农机手等500人(含农村妇女人才、农业龙头企业等专项培训)。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带头人、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等专项类别,培训课时不少于40学时,每人培训费不超过2000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农机手等,培训课时不少于32学时,每人培训费不少于1000元。各专项培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遴选学员并组织实施,资金不足部分区县财政自筹补充。市乡村振兴局、市农机事业服务中心、市农村改革发展中心,市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根据工作要求,指导区县相应单位、科室与主管培训工作的科室共同研究制定培训方案及规范,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依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同时支持与妇联组织联合开展高素质女农民培训,与共青团组织联合开展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培训,与科协组织联合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根据实际需求开设专题培训班。

(二)优化培训内容形式。根据培育对象与培训类别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与培训内容,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要将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政策、农业产业发展形势趋势、农业安全生产、农担融资扶持政策、防返贫业务等纳入培训内容。针对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人员,重点围绕合作社章程制度建设、合作社规范运行、合作社财务管理、合作社品牌建设与营销、电子商务等开展培训;针对基层农经管理人员,开展农业农村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与仲裁、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开展培训;针对防返贫业务,重点加强对新上任镇、村干部的培训指导,确保基层工作人员熟悉掌握防返贫相关标准、程序和政策体系等;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班次,重点培训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兽药残留使用标准及禁限用农兽药品种培训、主导产业农业技术操作规程及农业标准、农业转基因等内容;针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班,重点围绕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企业经营管理理论、农业品牌策划与营销、龙头企业经营管理实践、金融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等内容开展培训;针对农机安全培训等班次,重点培训农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系列专项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及农业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及素养,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三)强化培训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局属各中心及科室农民教育培训整体力量,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培训组织、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市场化教育培训机构,有序规范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规范市场主体培训行为。培训基地等的遴选可从市农业农村局公布的相关通知中产生,特别优秀的专业性培训基地区县可自主选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统筹协调、组织管理、教学教研、开拓创新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民培训工作是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了各级政府的考核。我县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实的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班次、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各中心及局属科室安排专人负责农民培训的系列工作,及时上报开班申请(附件2、附件3)、档案材料收集等工作,每月18日前将培训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局相关科室(附件9)。我县方案要以正式文件于4月10日前报市局科教生态科。

(二)加强工作监管与信息化管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培训工作全过程监督指导,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及时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价(附件4),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建立台账(附件5、6、7、8),并将培训人数完成情况、绩效情况、资金到位情况作为考核区县培训工作的重要指标。

(三)加强工作保障。农民培训资金作为市级农业发展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培训任务数直接拨付区县财政。相关中心及科室要提前做好培训计划资金使用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抓好摸底调查、培训组织、能力提升、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强化教材规划建设,督促指导培训机构选好用好培训教材。

(四)规范经费使用。承担培训的机构要严格执行《淄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培训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套用等违规使用资金行为。培训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培训教材、培训师资聘用(包括讲课费、往返交通费、误餐费等)、学员交通、误餐补助、住宿、培训耗材(学员使用的笔记本、笔、包等,教学使用的笔、纸及其它必要教学工具等)、场地租赁、防疫物资、设施配置、档案建立、招生宣传、跟踪服务、工作经费(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5%)等。要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各类票据、凭证使用,杜绝不合理票据、凭证入账等问题。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