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大对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9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79
建议人: 芦学龙、刘英华
主办单位: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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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芦学龙、刘英华代表:

您提出的加大对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在山东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名录信息平台中,我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已经录入317家,占行政村总数的105%。其中: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107家,占33.8%;领办生产经营型合作社163家,占51.1%;领办服务(劳务)型合作社40家,占12.6%;领办综合类合作社7家,2.2%。行政村内总户数9.84万户,加入领办合作社的户数1.85万户,入社比例达18.8%。有7家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评为市级示范社,有19家领办合作社共获得1327万元“强村贷”支持。

从数量上看已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从发展质量和效能上看还存在一些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我县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做好指导和扶持工作,推进我县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

1.聚焦示范引领。从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与土地流转作为切入点,于今年3月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村党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三变五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科学确定股权比及收益分配制度、创新金融信贷支持、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参与“三变五合”改革等多种措施,指导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和村集体的组织运营架构,规范领办合作社与村集体的利益连接机制,从土地流转上做文章,做大做强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今年计划完成每个镇(街道)4个试点村的改革任务,指导36个村的领办合作社。

2.创新发展路径。打造“党组织+合作社+数字技术”特色途径。建设数字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利用数字化技术提升合作社农业生产水平,将数字技术融入产业发展全链条之中,全力服务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探索推进“党支部+合作社+数字农业”发展模式,推进土地流转型合作社与中化MAP、鲁望集团、正茂农业等龙头企业合作,依托“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实现农业种植“可视化”、病虫防害“精准化”,提升农业产业发展质量。

3.强化品牌建设。引导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积极申请“三品一标”认证,增强品牌竞争力。积极协助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参加市级示范社评选,落实《关于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推进我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提质增效、加快发展。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8日

建议县政府制定出针对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切实可性的政策扶持办法,以推动该项工作落地见效,遍地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