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在常家建立“高青大米”育种基地打造“高青大米”品牌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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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王荣洁、许丙星、刘新英
主办单位: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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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王荣洁、许丙星、刘新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常家建立‘高青大米’育种基地打造‘高青大米’品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精神,通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提升基层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带动我县粮食产业发展。

一、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我县从2020年开始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小农户土地集中连篇,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绿色化的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加快补齐现代农业的服务短板,着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通过实施项目,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快探索多种服务模式,培育多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业生产服务业发展水平,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提升经营主体带动能力

淄博荒土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淄博禾富农业有限公司、高青县民禾粮业有限公司、高青民悦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从事粮食种植为主的经营主体,以社会化服务的形式与农户签订水稻种植合同,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指导农户进行大米种植,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三、提升高青大米品牌知名度

为做好品牌宣传工作,我县携龙头企业大米农产品先后参加2023中国(山东)团餐食材博览会暨现代食品产业博览会、北京淄博企业商会高青分会成立大会暨高青县“双招双引”推介活动、“361°杯”2023山东沿黄市县马拉松邀请赛暨高青县第六届全国马拉松赛高青特产展示活动,通过宣传推介会持续提升高青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8日

中国大米看北方,北方大米看山东,山东好米在高青。“高青大米”之所以能赢得如此高的评价,与我县独特的自然环境和种植方式息息相关。优秀的外观及内在品质使得“高青大米”成为国家地理标志性产品。然而在几年前,由于品种品质差,种植效益低,稻农纷纷改种其他作物,大米的种植面积一度由几万亩下降到几千亩,致使品牌价值和影响力都得不到充分发挥。 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将常家镇作为高青水稻育种基地,与中科院水稻研究所合作,借助各方优势力量,开展现代育种技术体系研究和种质创新,改良现有品种。二是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应播尽播。利用撂荒地、闲置地扩大播种面积。三是积极与农业标杆企业合作,建立综合性、示范性、标杆性大规模产教融合基地。将实习实训融入生产实践活动,农时举办组织学生参与到农业实践活动中,培育出理论知识丰厚、动手能力强、能够真正服务乡村发展的经营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