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太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规范处置事关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为切实做好全县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针对提出的建议,重点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做好日常宣传开展与属地管理情况
我局结合2022年最新《山东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持续推动本县无害化处理政策落实,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到各镇办进行宣传。目前,面向全体屠宰企业、养殖场(厂)、专业户、散户印发了高青县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告知书3500余份,签订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承诺书4400余份,其他宣传工作正在进行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今后也将会持续加强对有关场户的引导宣传与属地管理。
二、健全联合执法有关机制
县局严格按照《山东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健全农业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随意丢弃病死畜禽行为,确保病死动物及时处理,保障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认真对建议进行梳理,多次开展日常巡查整治,检查周边养殖户是否按规处理病死动物。
三、加快畜牧监管平台建设技术支持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情况
加快畜禽数字化监管。县局始终坚持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的原则,为进一步健全畜禽产业监管链条,确保县无害化企业工作流程规范,县局督促无害化处理企业完成了与山东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的监督对接,实现了全县无害化处理的数据化数据实时报送,县局坚持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对养殖场户监管,对养殖场户动物存栏量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引导养殖户与保险公司推广该联动机制不松动。目前也正在积极配合省最新要求,积极探索新的生产监管形式。
四、全面落实无害化补助政策
我县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和补贴标准参考《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濒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农字[2020]32号)。县局持续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监管,积极同财政沟通对接,争取及时拨付企业无害化处理相关补贴,保障企业运营。同时结合其他各省、市标准对比参考,确保我县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处在合理区间。
五、争取举报奖励资金支持
向上争取举报奖励资金支持。为了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县无害化处理举报的积极性,确保我县无害化处理违规举报的实时性,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积极争取举报奖励资金,县局也将会根据对上争取资金规模,结合县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奖励办法。
我局将密切关注全县无害化病死畜禽处理工作,持续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杜绝丢弃病死动物现象发生。
感谢您对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