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春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高青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后期管护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将项目资产移交给项目有关镇(街道),镇(街道)及时将项目移交给项目受益村。根据“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由项目所在村明确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做好项目的日常运行管护工作。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底图套合比对分析的通知》的要求,确定新一轮三年建设实施方案,花沟镇计划在2025-2027年建设高标准农田7.7万亩。通过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发挥生产、生态等综合功能,实现持续高效利用。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农田水利设施作为农业的命脉,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高青县是农业大县,是淄博农业发展的“压舱石”,2023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122.5万亩,总产量57.8万吨,占全市的比重分别为37.4%和38.9%。但仍存在水利设施建设不完善、抗旱措施不足等问题,尤其是遇恶劣天气极易造成灌溉效率低、粮食减产等。鉴于该情况,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力度。建议:一是多方筹措建设管护资金。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对水利设施面积较大,毁坏较为严重,问题特别凸显,集中连片建设。二是加大抗旱投入力度。在易受干旱灾害的地区修筑更科学合理的灌溉设施,并建立健全抗旱保障体系,加强预警系统建设,提高灾害应对能力。三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促成管护制度落地,形成长效机制,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规范、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