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滩内排水灌溉设施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56
建议人: 殷蓬勃
主办单位: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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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殷蓬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加强滩内排水灌溉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木李镇在滩区内共计建设高标准农田2.48万亩,其中,2016年建设高标准农田0.8万亩,2019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68万亩,实现了滩区内高标准农田全覆盖。根据《高青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高青县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2023—2035年)》的要求,计划对2011-2018年建设的项目按规划进行改造提升,2019年后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在近期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范围。

感谢您对高青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理由:木李镇滩内地势较低,抗洪能力弱,遇到暴雨、泻洪等特殊情况,容易引发积水,严重损害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同时,到灌溉时节,滩内取水设施多为移动泵站,取水许可办理成功的较少,灌溉效率低。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给木李镇配套资金和项目,将滩内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块纳入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范畴,建设排水,灌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