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提高村干部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3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73
建议人: 王江华
主办单位: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4-06-2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王江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提高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极为重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一、创新发展模式,提升流转收益

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供销社印发《关于深化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  探索“小田变大田”规模化经营  赋能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发挥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赋能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经济优势、群众优势,在全县面上推广“小田变大田”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路径,以村集体经营土地为抓手,通过吸引农户土地、整合闲散地、减垄增地等方式整理一块具有一定规模的成方连片“集体田”。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或将土地入股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采取村“两委”带头集体种、“土地托管”等方式,实行“保底收益+盈余分红”分配机制,提升土地流转收益。

二、扶持龙头企业,提供就业岗位

积极组织推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级评选,协助企业完成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组织山东纽澜地何牛食品有限公司申报纽澜地黑牛全产业链联合体。强化龙头企业管理,调研摸底企业贴息贷款情况,及时调度企业重点项目进度。组织参加各类展销会,加强对外招引力度,督促企业与大商优商建立项目合作意向,不断提升企业产品知名度,增强农产品市场占有率。通过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带动富余劳动力就业,促进群众增收。

三、强化培训宣传,调动参与热情

加大宣传力度,把乡村振兴的目标转化为群众自我发展的目标。结合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实用技术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合作社带头人培训等项目,帮助农民群众提高其生产技能,提升其组织管理、创业经营、产品营销、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能力。结合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根据农民的接受方式,加强全方位、多层次、长时间的宣传报道,把乡村振兴的目标宣传到位,解释透彻,帮助农民提高思想认识与思想高度,增强主动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理由:乡村振兴除了人才、政策、资金等因素,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极为重要。目前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只靠党委政府和村干部进展缓慢。怎样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非常值得研究和思考。支部领办合作社是一个很好的群众参与的方法。然而也面临着很多困难。比如:一、村支部领办合作社实体化运营情况:农村土地现状是种地的越来越少,但部分村民还是不愿意流转和规模化种植,土地难以连片,影响大型农机具和农业设施的推广应用。究其原因(1)流转费偏低,部分年龄大点的村民不能外出打工,就近没有适合他们的工作,没有外来收入,自己种地就当给自己打工。种植面积因部分农户插在连片土地中,给大面积种植单位在种植和管理上造成很大困扰。部分种粮大户不良竞争,轰抬流转费用,不签订承包合同,一年一包,只求当年产量,忽视对土地的保护和底肥的投入,导致土地越来越贫脊。(2)因粮食价格低,给退林还耕带来困难。建议:1、对村支部领办合作社流转土地粮食种植经营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用于提高土地价格,增加老百姓收入,增加土地流转速度和力度,保护耕地地力。加大退林还耕面积和农民积极整理闲置养殖小区及低洼涝地的积极性,增加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种植产量与质量。达到支部领办村民与村集体双收益。2、政府牵头结对企业,让企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根据企业和乡村需求,鼓励爱农企业与村集体共同商讨振兴项目。增添流转后空闲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岗位。3、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实用人才的培训学习,加大文化的宣传教育投入,激发干部群众的愚公精神、雷锋精神和战天斗地的干事创业热情,掀起乡村全面振兴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