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怀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资源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建议
资金管理方面,全面推行银农直联,实现电子化结算,减少现金交易。清理整治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的问题,规范村级收支管理。资产管理方面,全县9个镇(街道)建成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覆盖率100%,鼓励符合条件、达到限额标准各类农村产权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集体经济收入增加。资源管理方面,建立集体资源管理台账,结合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强化集体资源动态管理。
二、关于创新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议
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紧紧围绕小农户这个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单位,促进小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与联合。结合高青农业主导产业,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夯实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根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深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一步配套完善农田水利设施、道路交通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障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对种植生产实现旱能灌、涝能排的基础性需求,以畅通服务渠道,提高服务供给,促进高青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
三、关于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的建议
建立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制度。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评价管理、政策支持、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培育制度,加快培养适应农业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科学谋划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聚焦全面保障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以提升农业从业人员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开展系列知识培训。推行集成培育模式。依据农业生产季节灵活分段开展培训,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强化培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持续跟踪农民培训后产业发展,开展项目推介、提供技术服务、创业指导、金融保险服务,延伸服务各类高素质农民发展成长路径。
四、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深入开展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网络途径,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作经营相关知识,创造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发展良好氛围。注重示范引导,培育先进典型。组织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充分发挥其引导和带动辐射作用。同时,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和申请注册产品商标,提升产品内在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