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对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34
建议人: 杨延会、王海英
主办单位: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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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延会、王海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青县始终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任务,深刻认识到其在推动城乡融合、改善民生福祉中的关键作用。将乡村振兴片区建设作为关键抓手,精准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发力,基础设施显著提升,城乡环境明显改善。

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以片区建设为核心引擎,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等要素资源,推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2024年,累计新建及改造农村道路3.87万米,完成480盏路灯亮化工程;同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种植绿化苗木5000余株,完成9000余平方米墙面美化、15.4万平方米建筑立面修缮;完成76个村庄“飞线”治理,拆除残垣断壁149处,村容村貌实现显著改善。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印发《高青县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镇(街道)的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我县成立城乡环境整治常态长效长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排查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创新治理模式。充分发挥“一网三联”基层治理优势,激发群众参与活力。通过在部分村庄设立“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对庭院整洁、积极参与环境整治的家庭进行表彰奖励,形成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从根本上减少整治后问题反弹现象,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政府主导”向“全民共建”转变。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期待您继续为我们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2日

理由:由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年份及日常管护等问题,部分基础设施已不能完全发挥作用,村民日常出行及生活活动受到一定限制,广大于部群众对于村内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呼声较高。建议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村居现有基础设施及生活环境进行改造提升,进一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设施环境,加快农产品流通速度,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和农民创业就业,推动农村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