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20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020
建议人: 孙兆泽
主办单位: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5-06-12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孙兆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面对当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难题,我们积极探索新思路,以“三清一改”工作机制为核心,将乡村振兴片区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持续深化“片区联动、差异推进、全域提升”的工作模式。全力动员群众,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来,着力解决农村人居环境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群众生活需求,全力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2024年,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整合资金重点推进乡村振兴片区建设,累计新建及提升道路3.87万米,安装路灯480盏,种植绿化苗木5000余株,美化墙面9000余平方米,维修立面15.4万平方米,村庄面貌焕然一新。同时,完成76个村庄的“飞线”整治,拆除残垣断壁149处,有效提升了农村环境品质。

二是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印发《高青县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淄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025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成立县城乡环境整治常态长效长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与镇(街道)之间的沟通协作,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坚持党建引领,依托村 “两委” 带头、党员示范,充分发挥 “一网三联” 凝聚动员群众的制度优势,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推动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通过设立 “美丽庭院” 评选活动,对庭院整洁、积极参与整治的家庭进行表彰奖励,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引导群众自觉清理房前屋后,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投身整治行动,从根本上减少整治后问题反弹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奠定坚实基础。再次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2日

背 景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事关广 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生态文明、 “三农”工作大局。这项工作与全县“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多场战役息息相关、 紧密相连。更为重要的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有很大不同,不看区位、不讲基础,只要肯用心、 肯出力,肯定能干出成效。存在的问题:极少数偏远农村,亮化、硬化甚至生活饮用水仍需进一步提高。一些村庄经济基础较差、底子薄弱、村两委欠账较多,村内基础设施欠缺且没有能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此,尽管村庄有不少文艺爱好者,但一直没有夜间娱乐活动。有些村庄借助几年前的“五化”工程,出入主路已硬化, 但生产路年久失修,多处坑洼不平,宽度有限,农忙时节对 生产影响较大。尤其是遇到雨雪天气,大型农业机械无法正常通行,制约着抢收抢种效率。建 议 :(一)村内基础设施需完善。多方筹措资金,可通过财政支持、企业赞助、政府项目的方式,必要时可考虑加村民 自筹资金,为群众安装路灯、小广场等,改善村容村貌的同时,为村民带来光明和安全。考虑结合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美丽乡村示范等项目建设,提升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发动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增强村庄凝聚力,提高村民幸福指数。(二)整治提升需多方共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 作开展需要镇村的密切配合,需要群众的大力支持,党政干部要做好表率,带领群众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也要考虑申请部分财政奖补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提高镇村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与基层组织建设搞好结合。基层组织是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各镇(街道)要发挥好基 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党员的先锋引领作用,多给村“两委” 班子、党员代表压担子、交任务,组织他们带头做好环境整治,以此作为他们考核的重要参考。(四)与乡村治理搞好结合。立足实际、结合信用体系 建设,积极探索健全推行符合镇情村情的制度机制,既要发 挥好镇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又要发挥好农民群众的主力军 作用,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管常严、常治常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