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农村领域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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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MB28703925/2025-555451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0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
鲁农计财字〔2025〕2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厅有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农业农村领域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体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有关要求,结合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山东省农业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农业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