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沿街房屋租赁公告
索引号: 11370322MB28703925/2024-543018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9 发布机构: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沿街房屋租赁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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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现向社会公开招租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部分办公用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地点及面积

高青县县城文化路54号老畜牧局沿街楼二楼办公用房9间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285㎡(以实测面积为准)。

二、招租要求

1.邀请符合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公开竞租,竞租者达到3家及以上可组织竞租;竞租者报价以一年租赁期租金为基准报价;以价最高者且高于评估出租底价者中标。

2.承租人必须依法经营,文明经商,并无条件服从业主的管理和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装修不得改变和影响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改动建筑的外立面。

3.竞租办公房的用途应符合内容健康、格调高雅、形象良好、安全环保、遵纪守法等要求。

4.办公用房租赁期限为2至3年(24--36个月),期满后同等情况下可优先续租。租赁期限内,竞租者须自主经营,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所承租的房屋。

5.办公用房租金原则上年付。具体缴纳时间、方式按《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物业管理费按规定收取,水费、电费等按实际使用量收取。

6.房屋按现状进行招租,不得在承租后要求房屋出租单位进行翻修等,相关维保费用,卫生清理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投标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须与招标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手续,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其中标资格。招标方可按递补原则,按出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为拟中标人。

三、现场踏勘及报名事项

1.现场踏勘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踏勘。

2.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然人及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

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签字或盖章。

本次招租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形式,最终中标结果由租赁方根据经营范围、租期、当前有关政策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3.报名联系人

李先生(联系电话:6962941或1386935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