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关于征集淄博市优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2MB28703925/2025-551136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4 发布机构: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征集淄博市优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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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申报优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黑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需求,现就项目提报和建设方案编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支持方向

聚焦高青黑牛产业发展关键环节,支持扩大高青黑牛养殖规模、高青黑牛产品深加工和物流设施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黑牛产业链环节建设等方面。

(二)支持环节

1.生产基础标准化类项目。支持高青黑牛存栏能力1000头以上黑牛育肥场、母牛繁育场新建、改扩建圈舍及设施设备改造升级、种质提升,拓宽数字应用领域,打造黑牛数字智慧牧场。

2.黑牛相关产品加工类项目。支持高青黑牛屠宰加工生产车间及设备、冷库、排酸、物流配送等设施设备新置及改造提升;支持提升产品附加值(牛肉熟制品、预制菜、皮革加工、骨制品等)设施设备添置及改造提升;支持黑牛优质饲草料供给等完善产业链类项目。

3.物流网络体系化类项目。支持黑牛专业化市场、冷链仓储成体系类建设项目。

4.品牌培育及营销类项目。支持黑牛品牌线下品牌展示、品牌宣传等项目。

5.全程社会化服务类项目。支持黑牛产业信息化系统、信息共享类建设项目。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1.补助方式。财政奖补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相关主体给予支持。项目建设资金全部为自筹资金,上级奖补资金不直接投入项目建设,建设主体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决算审计且县级验收合格后再按计划分配金额予以奖补。

2.补助标准。项目建设资金以建设单位自筹为主,原则上用于第一产业规模以上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单个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奖补资金不低于总奖补资金的20%。对生产基地等第一产业项目按不高于单个项目投资40%给予奖补,其中种业创新、数字农业等可提高到50%;仓储保鲜、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现代流通等第二三产业项目按不高于单个项目投资的30%给予奖补,其中品牌培育、公共服务等奖补比例可提高到80%。

3.其他方面。项目实施主体主要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生产类主体,以及与第一产业密切相关的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品销售、品牌建设、社会化服务等第二三产主体;农民合作社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应为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财务状况良好,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50%,有社员入股清单和盈余分配记录;农业龙头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2倍。

拟建项目不得与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强县、农业产业强镇、财政股权投资等项目重复支持。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不得列支管理费、土地流转和征迁费用,不得大量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

二、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3个月,自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

三、工作要求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建设单位自愿参与、自主申报,综合考虑饲养规模、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发展前景、投入能力、示范带动作用等方面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实施主体。

2.提报单位组织建设单位编制详细建设方案,汇总后以提报单位名义上报(附件1),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联系人。

3.联系人名单、附件1、建设单位建设方案务必于2025年3月17日前上报,同时报送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

联系人:李宗霖

电  话:15154211661    邮  箱 :sck0322@163.com

 

 

附件:

1.项目汇总表

2.建设单位建设方案参考模板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高青县财政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