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155)验收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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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MB28703925/2025-553559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8-2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155)
验收情况公示
我县牵头整改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155)已验收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问题
高青县黑里寨镇长里村,村北侧鸭棚处异味扰民,且雨季时废水排出导致水源污染,要求查处。
二、整改目标
核实信访件是否属实,若属实,及时整改,减少异味,并长期保持。
三、整改措施
1.责令养殖户在日常生产中及时清理粪污,按时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
2.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对养殖场户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督促养殖场户按规定处置粪污,避免粪污外排。
3.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四、整改效果
现场验收时,前期问题已及时得到整改,未再次发生。
综上,我县已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155)问题整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高青县人民政府反映。
联 系 人:李强 联系电话:0533-6953057
邮 箱:sck0322@163.com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