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91550)验收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MB28703925/2025-553559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22 发布机构: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91550)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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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91550)

验收情况公示

 

我县牵头整改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91550)已验收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问题

得益乳业在高青自建4个大型牧场,存栏奶牛3.5万头,按照每头牛配套3亩地的标准,需要10万亩的土地才能消纳奶牛养殖产生的粪污,目前牧场只有2万多亩的土地,完全不能解决粪污的循环利用问题,形不成完整的生态产业链。他们为了解决牛场产生的粪污,在自有土地外围种植农作物作为遮挡,在土地中央位置长期大量倾倒牛粪和废水,造成土壤板结、土壤盐渍化、重金属超标,把原来的良田都变成了盐碱地、甚至寸草不生;粪水中的寄生虫、病原体和病毒等还造成土壤和水体污染,并通过水和作物危害人们的健康,过量的粪水严重污染了地下水。强烈要求督察组对牧场租用土地质量和地下水进行检测,严格查处乱排放、超标排放问题,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同时建议牧场减少饲养规模、农牧循环协调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

二、整改目标

企业按规定要求处置粪污。

三、整改措施

1.责令山东得益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强牧场管理,严格按规定处置粪污。

2.责成田镇街道办事处、青城镇人民政府、木李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按规定要求处置粪污。

3.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对得益乳业还田种植地及地下水取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管理措施。

四、整改效果

现场验收时,前期问题已及时得到整改,未再次发生。

综上,我县已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91550)问题整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高青县人民政府反映。

联 系 人:李强  联系电话:0533-6953057

邮    箱:sck0322@163.com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