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19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MB28703925/2024-543374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9 发布机构: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19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9
  • 字号:
  • |
  • 打印

 序号

案件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救济渠道

处罚机关

1

农药

高农(农产品)罚{2024}1号

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产品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农药,14之规定

孙曰卫

1、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

2、罚款2100.00元。

 

2024/3/18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高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或者六个月内向高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

农药

高农(农产品)罚{2024}2号

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产品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农药,14之规定

徐东新

1、没收违法所得37.00元;

2、罚款2100.00元。

 

2024/3/19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高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或者六个月内向高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