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1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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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703925/2024-545748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7-0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
序号 |
案件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1 |
农产品 |
高农(农产品)罚{2024}4号 |
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的农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第一项“(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合物;”之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二)之规定,参照《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六、7”之规定。 |
董海军 |
1、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 2、罚款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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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8 |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高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或者六个月内向高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