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3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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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MB28703925/2025-553698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0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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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件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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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种子 |
高农(种子)罚〔2025〕1号 |
经营假种子 |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 |
彭玲 |
1、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103袋,合计2950.00千克(含抽样检验3千克) 2、没收违法所得400.00元(肆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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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8/29 |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高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或者六个月内向高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