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农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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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703925/2015-196873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5-02-0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农业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2号)要求,县向社会公布高青县农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农业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10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768;电子邮箱:gqnyj@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根据人事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收集、审查和发布等管理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做出具体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高青县农业局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