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青城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065R/2022-530600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28 发布机构: 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青城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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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解读、回应关切,注重时效、优化服务,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我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相关原则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相结合,与政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具体实施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真实公正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讲究时效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相关情况的汇总上报和日常工作。

四、公开主要内容

(一)机构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部门职能(涉密除外)、机构设置及职责(内设科室、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班子成员)、规划计划

(二)政府重点工作公开

《政府工作报告》等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情况,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取得成效等。

(三)重要会议公开

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会议内容与解读材料一并及时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四)文件与政策解读公开

以机关名义制定的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成文过程中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政策与原文件同时审核签批,信息形成之日及时公开。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文件,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五)政务公开领域工作

针对政务公开培训、安排部署及推进落实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优化政务环境。

(二)抓准重点,强化管理。继续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

(三)明确职责,主动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