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标题: 解读《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065R/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解读《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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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编制了《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公开情况如何?

2021年,青城镇紧紧围绕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公开与服务结合,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服务群众为根本,推进政务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着力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让政务信息看得见、用得上、可监督,让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真正惠及群众。

3、2021年度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方面有什么进展?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如何?

2021年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1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0件,办复率均为100%。1件建议提案已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建议提案人、建议提案原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5、2021年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有什么创新举措?

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在政务公开栏、公开资料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村通、LED电子宣传屏、“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深入广泛宣传政策,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基层政务公众参与水平。同时强化保密意识,严格遵循保密规定,把握好“公开”与“保密”的尺度,严把信息安全关。

6、2021年是怎样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

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青城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调研、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以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重点围绕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安全生产、就业、医疗卫生等26个领域,进行了“全目录、全流程”梳理,围绕为民服务、政府工作、农业农村、民生工程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等信息公开大项及时调整、更新公开内容,以疫苗接种、环保、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群众关心的项目政策为重点,依照全面、真实、时效为原则,加大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