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标题: 解读《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065R/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解读《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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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背景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此背景下,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目的是什么?

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关心群众关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不断规范公开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公开情况如何?

2022年,青城镇制定了《高青县青城镇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服务群众为根本,推进政务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2022年累计公开信息300余条,比上年度增长9.6%,其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50余条,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介公开信息50余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做好政府信息群众留言答复。加强政策解读,2022年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政策解读1次。

4、2022年度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方面有什么进展?

2022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度结转0件。申请内容为棚户区改造相关信息。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部分公开1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5、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如何?

2022年,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

6、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全镇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