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吕海娟同志担任分管领导,具体承办机构设置在党政办,承办信息公开日常发布工作,政府各职能部门配合更新各自部门内容,人员安排能满足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需要。
责任科室:青城镇党政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3-6735165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