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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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65R/2026-556972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2-2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
2025年,青城镇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青城建设,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责任。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镇重点工作部署,全年召开4次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带头尊法学法,提升法治素养。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组织宪法、民法典、《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等专题学法4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2堂,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推动全镇干部职工养成学法用法自觉。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重点项目推进等均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三)狠抓工作落实,破解法治难题。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现场办公,先后解决行政执法规范化、矛盾纠纷化解等突出问题8个。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健全执法体制机制,整合镇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执法力量,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清单,开展执法人员培训4次,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二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三是优化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对情节轻微、危害较小的违法行为,采取提醒、告诫等非强制性措施,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构建全方位宣传格局,以“八五”普法为契机,利用赶集日、法治宣传月等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2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900余人次。二是打造特色宣传阵地,在镇综合文化站、26个行政村设立法治宣传栏;通过最高青,发布法律常识、典型案例等30余篇,覆盖群众5000余人。三是聚焦重点人群普法,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16次,重点加强青少年、农民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群体的法治教育,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三)扎实开展调解工作,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2025年是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的第一年,青城镇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将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是健全调解组织体系,设立调解工作室3个,配备专职调解员2名、兼职调解员26名,构建“镇-村-网格”三级调解网络。二是强化功能室建设,规范调解工作流程。持续运用好“黄河大集矛调工作室”、“文昌有理”品牌调解室以及提升打造的综治中心“警镇联动”调解室,运用“望闻问切”工作法,形成调解申请、受理、调查、调解、终结流程闭环。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联合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门化解复杂矛盾纠纷5起,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升级打造“文昌有理”调解品牌,青城镇调解案例连续两年被淄博市司法局、淄博市人民调解员协会评选为“淄博市十佳调解案例”。
(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办理”。二是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优化镇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布局,设置综合窗口6个,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三是强化政务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部分群众法治意识仍然薄弱,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满足不同群体的学法需求。二是行政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加强,部分调解员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培训,应对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不足。三是法治政府建设与基层治理融合不够深入,在乡村振兴、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升。四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个别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不强,执法文书制作不够规范。
(二)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刻,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二是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基层法治专业人才匮乏,缺乏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难以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需求。三是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完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指标不够细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不够充分,激励约束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一是创新普法形式,结合新媒体平台,制作通俗易懂的法治短视频、漫画等宣传作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普法,增强普法的趣味性和吸引力。二是聚焦重点人群,针对青少年、老年人、企业经营者等不同群体,开展定制化普法活动,全年计划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0次以上。三是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在“黄河大集矛调工作室”、镇综治中心开展“法律顾问零距离服务”、“法治大讲堂”等活动,打造特色法治宣传品牌。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水平。一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专题培训6次以上,组织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二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档案,定期开展执法质量评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全年开展执法监督检查4次以上。三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用好“鲁执法”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效率和透露度。
(三)提升调解工作效能,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由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开展调解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专业素养,支持调解员在纠纷化解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推进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二是健全调解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流程,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多元化化解。三是推进“文昌有理”调解品牌持续发挥作用,不断显现成效,真正为老百姓解决身边的烦心事,为辖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阻力和障碍。
(四)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加大法律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在职党员干部职工利用好业余时间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是加强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全年组织干部学法培训8次以上,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扩大法律顾问服务覆盖面,为村、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