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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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充实青城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通知

青政发〔2020〕5号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保障水平,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充实青城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职责分工如下:

一、镇监管站:主要承担农民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督促落实等任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监管站检测室:主要承担辖区内农贸市场、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基地的抽检,为全镇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三、村级监管员:负责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管,指导本村生产基地建好生产档案。实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镇监管站工作,及时向下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向上反馈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同时,成立青城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青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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