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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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城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发〔2022〕6号

 

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切实维护村民权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的良好环境,在全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中央、国务院及农业部、财政部等部委和省市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政策法规为依据,聚焦群众关心的集体资源资产运营、财务收支以及民主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净化农村整治生态,促进农村改革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聚焦群众关心的集体资源资产运营、财务收支以及民主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逐步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资产资源经营透明化、合同管理规范化、审计监督常态化,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以保障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对集体“三资”动态管理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公开、承包经营等政策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风粗暴问题。

(二)整治资产资源底数不清、登记入账不及时、不规范问题;违规购建、出售、出租(发包)、出借(让)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非法占有、占用集体资产资源问题;资产资源运营过程中,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不规范,出租(发包)期限过长、价格明显偏低、逾期不缴(收)承包费(租金)问题。

(三)整治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白条入账、抵顶发票入账、账外账问题;票据领取、使用、收回不规范问题;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收入或转移支付、专项补贴资金问题;银农直联及财务公开手机APP使用问题。

(四)整治集体资产资源运营及处置、集体收益分配、上级补助(补偿)资金使用和投资、举债及财务支出等事项不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审批程序问题;财务收支及重大事项不按规定公开问题。

(五)整治镇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4月4日前)

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情况整治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青城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各村结合实际,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内容,因地制宜逐项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抓好本村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4月5日-4月25日)

要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全面查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是否被侵占,对群众反映强烈、上访较多的突出问题重点自查,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26日-10月31日)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治。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镇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边整治边清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纳入整治工作台账,一并抓好整改。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日-12月31日)

对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总结验收,建立专项整治报告,针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就村内普遍发现的问题,对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山东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各科室、中心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对于遇到的重大问题事项,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

(二)强化督导落实。镇政府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工作制度。镇纪委联合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管理和跟踪督导,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村开展专项督办,督促加快进度并推动整改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我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问题研究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制度漏洞,完善制度体系,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民主监督程序,丰富村务公开形式,强化民主决策意识。建立镇村两级“双公章”“双签字”等双向监督、共同管理机制以及县域内联网互通的农村财务监管信息化平台,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逐步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资产资源经营透明化、合同管理规范化、审计监督常态化。

 

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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