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解读《高青县青城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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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65R/2021-512384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
一、《高青县青城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二、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三、该报告的出台目的是什么?
发布青城镇政务公开整体情况、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并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四、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渠道有哪些?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有网络平台、新媒体
政务信息平台,以及线下公开渠道。
五、该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什么?
本年度报告中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