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青城镇2025年度重点工作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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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65R/2025-554497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0-1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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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责任分工 |
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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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大整治大提升 |
一是开展全镇城乡环境整治常态长效长治工作;二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及自查工作;三是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四开展环境整治问题反馈整治工作;五是开展环境整治督导巡查工作。 |
一是以会议推进落实,召开专题会、推进会,督促各管区及(村)社将问题整改落地;二是组织实地观摩学习,由管区分管人员参与,通过互查互学实现共同提升;三是领导带队巡查销号,分管领导牵头核查整治情况,逐问题验收,确保整改彻底;四是集中整治改善村容村貌,聚焦村容村貌提升,开展集中清理行动,重点对村主干道、背街小巷、河道沟渠等关键区域进行整治,有效减少“三大堆”、散落垃圾、闲置杂物等问题,村庄整体环境面貌显著改善;五是问题销号,总计问题反馈715处,其中上级反馈问题297处,自查问题418处,已整改715处,整改率100%;六是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建立督导巡查与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党员带头示范、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为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
一是深化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普及环境整治意义,提升居民主动参与意识;同时完善垃圾桶、清运车辆等基础设施,为行动高效推进提供保障;二是聚焦问题清单,严格落实日常巡查,避免问题遗漏,及时解决自查问题,防止整治成果反弹;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后续维护,巩固自查成果;三是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后,开展“回头看”复核,确保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巡查结果应用,结合考核评价制度,巩固并扩大整治成效。 |
青城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0533-6735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