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享受职业培训鉴定补贴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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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4-544137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2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淄财社〔2019〕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19〕103号)的规定,现将2021年参加职业培训后经职业鉴定合格,符合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条件的参训人员基本情况和补贴金额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3-6983251。
附件:高青县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人员明细
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