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2-525677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25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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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政办字〔2022〕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拓展政务公开领域

(一)推进重要部署执行信息公开。做好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公开任务落实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按季度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持续做好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按季度公开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等。做好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和分配结果。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相关的科技创新信息。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开县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政府开放活动信息公开。围绕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政府开放日活动期间要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活动现场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日”醒目标识,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对开放日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

(四)推进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完善报表格式、细化公开内容。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抓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发布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和标准,每季度公开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

(五)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

二、深化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六)高质量公开民生保障信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疫情形势、疫苗接种等权威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做好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及时公开危旧楼房改建相关政策。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发布和解读,主动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和住房分配情况。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公开。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阶段性进展,持续做好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持续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和污染防治阶段性进展。持续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应急管理、公共文化、涉农补贴等领域信息公开,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抓好公开任务落实。

(七)规范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2022年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规范公开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做好校务公开工作,教育部门要指导、推进、督促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民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鲁教办发〔2021〕3 号)要求,及时公开各类校务信息。做好院务公开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推进、督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22〕1号)等要求,及时公开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做好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要指导、推进、督促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21〕4 号)要求,及时公开各类企事业信息。做好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推进、督促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 年第11 号)要求,及时公开各类企业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三、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八)抓好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设和工作成果运用。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我县实际和各领域特点,持续优化完善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常态化开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的自查自纠,及时调整和新增有关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事项信息,重点公开各领域的相关政策和执行落实信息。

(九)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镇办要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更好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

四、深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十)强化政府公文规范公开。2022年底前,各部门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公开本部门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各镇办、各部门出台的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府公文,要在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专栏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具体缘由,对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专栏集中发布。

(十一)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各部门、单位报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创新解读方式,综合选用问答式解读、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政务舆情监测能力,更好地回应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十二)优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根据实际变化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维护“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存在与网站其他版块内容交叉重复的要加强衔接,坚持数据同源,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加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

五、深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十三)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树立“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公开就要跟进到哪里。

(十四)加强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灵活采取线下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少于1次。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牵头业务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抓好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

(十五)抓好工作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