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
标题: 2017年高青县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33U/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1-10 发布机构: 高青县法制办

2017年高青县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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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规范性文件公众意见征集专栏,文件草案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确保文件合法、公平、可行,并能够切实反映群众希望与诉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17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5件,均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并向县人大和市法制办报送备案。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定期对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与上级政策不衔接、明显不适应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建立规范性文件解读制度和后评估机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修改提供依据。三是做好2012年以来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6月13日印发《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通知》,明确清理范围和清理标准。各相关单位对照《高青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2012—2016年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提出保留、修改、废止的初步清理意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汇总审核。经过清理,保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54件,废止38件。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听取清理汇报,并审议通过清理结果。11月20日正式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经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备案,已通过高青政务网向社会公布。

二、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高青列为全市改革试点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基层发生频率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原则,将全县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市场、旅游市场、煤炭监管、物业管理等6大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由整合组建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对各级各部门执法事项及依据进行严格审查,全面梳理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并向社会公告,新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必须经县政府确认公布。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和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培训工作,对514名年审人员,216名新申领人员进行规范和文明执法培训,定期对退休、调离执法岗位等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并及时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不定时通过行政执法网络平台向各有关单位反映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求全县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全体人员加强对《淄博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的学习。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印发《高青县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配备行政执法终端,对行政执法进行文字、音像全过程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推动和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对各级各部门执法事项及依据进行严格审查,全面梳理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并于2017年5月5日将全县111个行政执法主体向社会公告。定期对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2017年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执法主体4个,执法人员72个。广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县政府重要执法部门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对全县40余单位报送的80余份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评选出一二三等奖18个,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网络平台运行。召开全县行政执法网络平台运行工作推进会,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实现网络平台办案,每月通报平台使用和案件办理情况,对问题突出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直接约谈单位负责人,不断加大对平台使用情况的通报、督导、整改反馈等工作力度。行政执法网运行以来共检查登记11490件,立案1496件,结案1147件。四是完善内部纠错问责机制。县政府法制办加挂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全面负责全县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建立政府法制机构、监察机关对违法行政行为的问责处理联动机制,对违法行政行为拒不自行纠错或拒不履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人民法院判决的,移送监察机关依法从严处理。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共享信息平台,有效杜绝行政执法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我县积极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全面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通过采取举办专题讲座、以会代培、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行政执法人员每年需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新进执法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今年参加集中培训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总数达800多人,约占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