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字解读】解读《高青县司法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33U/2020-506001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司法局 |
近日,高青县司法局印发了《高青县司法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高司发〔2020〕1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决策要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决策依据
高人社发〔2019〕22号文件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考核工作,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加强事业单位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工作氛围。
四、重要举措
重要举措有四部分内容:
1.考核范围。高青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在编在职人员。
2.考核内容。考核实行百分制,重点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五方面。
3.考核办法。成立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每月和年末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发放绩效工资,同时将考核结果通报公示。
4.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序推进,严肃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