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
标题: 高青县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33U/2021-518936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2-09 发布机构: 高青县司法局

高青县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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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成效,增强我局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分解任务、规范工作、抓好落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遵循“依法公开”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遵循“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3、遵循“公平、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4、遵循“谁制作、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凡涉及司法局工作职责、办理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方面的内容,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全面实行政务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相关情况的汇总上报和日常工作。

四、公开主要内容

(一)机构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部门职能(涉密除外)、机构设置及职责(内设科室、下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班子成员)、部门职责任务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权责清单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政府重点工作公开

《政府工作报告》等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情况,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取得成效等。(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处所、中心)

(三)重要会议公开

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会议内容与解读材料一并及时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处所、中心)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处所、中心要在局领导小组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奖惩并重。

(二)落实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工负责制。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局办公室承担政务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各科室协同配合。

(三)强化督导。局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