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
标题: 高青县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33U/2022-525953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司法局

高青县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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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完善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我局政务透明度、施政公信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工作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公开主要内容

(一)机构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部门职能(涉密除外)、机构设置及职责(内设科室、下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班子成员)、部门职责任务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权责清单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政府重点工作公开

《政府工作报告》等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情况,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取得成效等。(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处所、中心)

(三)重要会议公开

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会议内容与解读材料一并及时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处所、中心)

(四)文件与政策解读公开

以局机关名义制定的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成文过程中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政策与原文件同时审核签批,信息形成之日及时公开。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文件。

(五)政务公开领域工作

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行政执法事项的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结果、执法统计年报等信息。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职责,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局办公室、各科室(中心)做好内部衔接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

(二)科学安排,强化落实。继续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局办公室要按照本要点及任务分工积极履职,对照局职能职责,逐项推动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抓住中心,主动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