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
标题: 高青县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33U/2023-535147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6 发布机构: 高青县司法局

高青县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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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扩大司法行政公开范围和内容,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工作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公开主要内容

(一)机构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部门职能(涉密除外)、机构设置及职责(内设科室、下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班子成员)、部门职责任务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权责清单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政府重点工作公开

《政府工作报告》等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情况,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取得成效等。(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处所、中心)

(三)重要会议公开

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会议内容与解读材料一并及时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处所、中心)

(四)文件与政策解读公开

以局机关名义制定的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成文过程中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政策与原文件同时审核签批,信息形成之日及时公开。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文件。

(五)政务公开领域工作

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行政执法事项的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结果、执法统计年报等信息。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扎实有序地推动政务工作开展。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加强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增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业务人员培训计划,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的能力,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