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司法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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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33U/2024-545417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6-1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司法局 |
为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促进政府行政效能提升,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标准引领、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改革创新,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工作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公开主要内容
(一)机构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部门职能(涉密除外)、机构设置及职责(内设科室、下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班子成员)、部门职责任务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权责清单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政府重点工作公开
《政府工作报告》等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情况,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取得成效等。(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处所、中心)
(三)重要会议公开
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会议内容与解读材料一并及时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处所、中心)
(四)文件与政策解读公开
以局机关名义制定的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成文过程中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政策与原文件同时审核签批,信息形成之日及时公开。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文件。
(五)政务公开领域工作
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行政执法事项的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结果、执法统计年报等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职责,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
(二)提升工作水平。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立足工作实际,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三)强化监督评价。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考核中,将政务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政务公开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