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网高青县供电公司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的意见

高发改字〔2023〕6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县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对于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群众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分布式光伏建设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光伏项目施工质量良莠不齐、光伏项目送电后运维不及时、不按规定运行、光伏企业未经户主同意私自发展光伏贷款业务等问题,同时还面临着部分线路、变压器倒送负载率过高、分布式光伏消纳困难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部门职责

1、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统筹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查处未批先建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在项目立项前对分布式光伏项目选址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及土地权属审查;负责对无不动产登记证的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审核(附件1);负责依法查处非农村住宅类违法占地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3、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安装分布式光伏建(构)筑物的荷载承重报告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参与对安装分布式光伏建(构)筑物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收取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荷载承重报告及项目审核表(附件1),受理县供电公司打包的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立项申请;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联审,对通过联审的项目予以立项。

5、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拟立项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否符合镇村规划进行审查;负责会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供电公司对安装分布式光伏建(构)筑物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引导各村居推广分布式光伏整村汇流模式,推广“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储能”试点建设,减轻公共变压器接入压力。

6、县供电公司:负责代自然人向县行政审批局申请分布式光伏项目立项;负责定期公布线路、变压器接入能力,严禁光伏倒送重过载的线路、变压器继续接入分布式光伏;负责分布式光伏接入方案的制定、评审,指导分布式光伏项目接网工程的设计、建设,受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验收申请;负责分布式光伏并网后的电力安全监管。

二、规范审批流程

1、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需填写项目审核表(附件1),需村(居)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连同荷载承重报告一起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县供电公司代自然人向县行政审批局申请立项。

2、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含租赁他人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需以非自然人身份申请办理工商业企业项目立项,由县行政审批局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联审,对通过项目联审并提供荷载承重报告(由光伏企业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项目予以立项。

3、分布式光伏项目及其配套设施使用土地的,应在项目实施前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涉及光伏复合利用的,应在项目实施前报项目所在镇(街道)和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土地备案。

4、光伏企业向县供电公司提交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消纳申请,县供电公司出具分布式光伏消纳意见;县发展改革局对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光伏企业根据可开放容量提出拟接入方案,县供电公司对接入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县供电公司出具系统接入方案;光伏企业根据系统接入方案委托具备资质的公司开展图纸设计,设计完成后,报县供电公司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光伏企业按照审定图纸自行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进行施工。

5、项目竣工后,自然人或光伏企业向县供电公司提出并网申请,县供电公司审核并现场验收通过后予以并网。

三、有关要求

1、光伏企业要在高青县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具备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妥善处置的能力。

2、光伏企业不得利用农户信息贷款或变相贷款。

3、光伏企业需具备不低于五级的电力施工承装修试资质、不低于丙级的设计施工资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光伏企业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4、严禁无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无其他合法用地手续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建设。

本意见自2023年9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25日。

 

附件:1.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审核表

          2.分布式光伏手续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网高青县供电公司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

 

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审核表

 

 

附件2

 

分布式光伏手续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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