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司法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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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33U/2021-517900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8-3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司法局 |
根据高青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检查事项
(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检查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
三、抽查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检查
1.律师事务所基本建设情况
2.执业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3.日常管理情况
4.律师执业监管情况
5.纳税和加入执业保险情况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检查
1.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情况
2.执业活动开展情况
3.内部管理情况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
5.根据需要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前,要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开展相关检查。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业务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工作流程
(一)制定计划。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抽取检查人员。
(二)实施抽查。按照检查计划确定的时间、检查形式和内容组织现场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签字确认。
(三)录入情况。检查工作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和结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公示。
附件:高青县司法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高青县司法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任务名称 |
事项类别 |
检查依据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1 |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情况检查
|
一般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 |
100% |
2021年10月 |
2 |
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检查 |
一般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100% |
2021年10月 |